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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评:“烧脑”的双11玩法绕晕消费者商家诚意咋体现

发布时间:2017-11-10 14:25:53   阅读:2438

“双十一”又要到了,几年来,它的“吸金”能力在不断地刷新着人们的认知,已经变成了一个集体参与的“网络狂欢节”。在这背后,是消费理念和方式的升级换代,亲民的价格、给力的折扣,把实惠真正让利给消费者,是人们对“双十一”的期待。

今年,“双十一”的玩法更加复杂,有网友根据电商平台的广告梳理出了几种常见的打折“套路”。设定较高的优惠门槛,想获得优惠就必须买一些不想买的商品;购物达到一定金额才发优惠券,但优惠券只能购买指定商品;让人心动的优惠力度,却需要提前预定金才能享受,多种限制规则让定金还可能“打水漂”。如此种种,今年的“双十一”被网友戏称“没点奥数功底都不敢下单”。

在这些“烧脑”的规则背后,不禁让人产生怀疑,商家的诚意究竟在哪里?消费者能得到多大的实惠?当一些“精明”的商家把一张张优惠券变成数字“陷阱”、一个个红包规则变成“坑”的时候,消费者还有参与的乐趣吗?当消费体验直线下降时,还会有多少人愿意参与这场狂欢呢?

去年,国家发改委受理涉及“双十一”的投诉案件中,促销优惠不实是消费者投诉最为集中的问题,占比62%,主要包括优惠条件限制多、优惠承诺不兑现、保价承诺不保价等。今年11月2日,国家工商总局印发通知,规范“双十一”促销,提出“七不得”,包括不得发布虚假广告、虚报特价揽客;不得先涨价再打折、以次充好、以假充真等。

套路营销难赢未来。对于想在“双十一”期间创下业绩记录的平台和商家来说,是否应该多一些真诚少一些套路。跟风热潮总会过去,商家真正该思考的应是如何去创造长期效益,而不是追求一时的利益。玩“套路”让消费者“入坑”,却轻视产品和服务,最终难免是“竹篮打水一场空”。

此外,消费者在网购饕餮盛宴面前必须要保持理性,擦亮眼睛,不要盲目、过度、冲动消费,不要被各种消费的明示、暗示所影响,同时,更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。

消费者如果在网购过程中遇到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,可以通过客服网络平台发起维权投诉,也可以向网店或网站所在地的工商部门、消协组织等投诉维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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